2010年3月12日 星期五

03/12/10

講真,陳志雲俾人拉,我真係一路食住花生等睇戲。

見到網上既言論,就知道大家有幾痛恨佢 - 窒礙歌手發展,用人唯親,將新聞自主權拱手相讓俾北京等...但係偏偏佢就可以呼風喚雨,隻手遮天,繼續坐擁洗香港市民腦裝既權力。而家佢俾人拉,情況就好似阿嬌果陣咁,一次過還清佢地欠下香港市民既債 - 包括邪惡,貪婪,
偽既罪。出得黎行,就預左要還。你還緊錢俾我,我真係卻之不恭。

話時話,唔知幾時香港人無論係八十後又好,師奶又好,中環友都好,都特別鐘意睇名人仆街。諗到最早既例子,都應該係謝霆鋒頂包案。無他既,一個聲稱公平競爭既社會,有D人比其他人更加公平,更易上位,更易賺大錢,大家見到咁既現象,但係連一D改變呢種現象既力氣都無。一向都咁「精」既香港人,有能力既就一早移民走人洗底,無能力既就默默留o係香港啞忍。大家既目標都係一樣 - 希望有朝一日,由俾人踩果個變做踩人果個。

所以大家見到瀕臨絕種的社會公義 (i.e. 抄陳振聰家,拉陳志雲飲咖啡) 時,就好似見到中華白海豚咁,wee嘩鬼叫,全城亢奮。潛台詞係,亢奮過後,大家繼續做奴隸,唔好諗住個社會會因為咁而變好。作為香港人,要好好珍惜呢D 一年得幾劑既嗎啡、K仔,如果唔係,香港人既生活真係悲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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