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7月27日 星期日

香港故事

有一天,地鐵建議於每排座位上,限定一個座位為老人/孕婦/傷健人士專用。目的是為讓行動不便的人士,不用忍受地鐵擁擠,人逼人的煎熬。

建議立即被多方人士反對。首先是法律學者,他們說執行上將遇到很大問題。例如何謂老人?我們是否每次在位置被他們佔了後,要求他們出示長者證?一般市民有沒有要求「長者」出示證明的權力?

其次是經濟學者。他們說如果位置丟空,將會減低地鐵的utility,做成經濟學說中的deadweight loss,所以不應執行建議,甚至提議地鐵於新列車中取消所有座位,好令每部地鐵能運載最多乘客。

第三是居住在地鐵首站的乘客(例如我)。他們說在上下班時間已有座位不足的問題,現在還要劃出一個位置給他人,對他們不公平。他們還說要遊行到特首辦公室,捍衛自己享有座位的權益。

在街道上我們訪問了幾個人,對於地鐵新建議的看法。

幾個打扮入時的年青人說:「點解要給位佢地坐?如果真的話我采佢都傻,反正坐落去之後都冇人會『撩慶』我們。」

被問及如果有人真的要求他們離座,他們會怎樣反應時,一位年青人說:「你眼盲架?我戴住大大副眼鏡,仲唔係傷殘既?」

另一位少女則說:「我剛剛有左兩個月,使唔使除衫俾你睇清楚個肚呀?」

她的朋友亦答道:「拍片擺上youtube 啦,到時睇下邊個淆底?」

也問及了一些因此而受惠的市民的看法。

一名老伯說:「我有手有腳,唔使特別俾個位我坐。以前冇位坐,又係由筲箕灣企到荃灣。自食其力,先係香港人嘛。」

也有很多老婦歡迎建議,指出以後不用再「九秒九」般搶地鐵座位。

結果地鐵的決定是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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